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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8-11-05

根据郴发改发[2016]209号文件规定,从2016年10月1日零时起执行郴州市城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我院周一至周日的门诊诊查费暂不上调,仍执行优惠价格。(具体标准见下表)
 
类 别 计价单位 门诊诊查费(元) 备 注
文件规定 优惠价格
主任医师 人次 22 8 门诊病历本0.5元/本;耳鼻喉科、口腔科器械耗损费2元/人次。
副主任医师 15 6
主治医师 5 3
普通医师 5 2
知名专家 70 50  
急 诊 在以上类别医生标准基础上加2元 在以上类别医生标准基础上加1元  
 
 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2018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