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绿化维护服务(招标编号:hnxxzg2023-cz-007)进行院内公开招标,现诚邀有资质条件、合法诚信的企业参与投标。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招标人名称: 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2、招标人地址:郴州市罗家井102号
3、项目名称: 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绿化维护服务
4、项目情况:
序号 |
采购品目名称 |
技术要求 |
预算上限值 |
1 |
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绿化维护服务 |
见招标文件要求 |
700000.00元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2.1投标人应具备与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相匹配的履约能力;
2.2投标人及其项目负责人应具有良好的园林绿化行业从业信用记录。
备注:以上履约能力和信用记录须提供2020年4月以来至少一份园林绿化项目案例合同(开标时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1、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可于2023年5月26日之前,每天9:00-12:00,15:00-17:30(北京时间,不含节假日),持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②“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要求的所有证件及材料③经办人身份证④提交附件2: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原件(①带原件留原件,②③④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郴州市青年大道芳头小区2栋 2 单元 4 楼(石榴湾家具超市旁)购买招标文件,此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400元,售后一概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6月1日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停止提交投标文件,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2、开标时间:2023年6月1日上午 10时00分(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郴州市青年大道芳头小区2栋 2 单元 4 楼(石榴湾家具超市旁) 
4、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你单位收到本采购邀请后,请于2023年5月31日 下午17时00分前(北京时间),以书面形式确认是否参加谈判采购。
六、招标人: 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地址:郴州市罗家井102号
联系人:谭学农、曾郴
电    话:0735-2343685
七、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新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郴州市青年大道芳头小区2栋 2 单元 4 楼(石榴湾家具超市旁)
联系人:苏先生     邮编:423000
联系电话:18169200831    0735-2869669
 
 
 
 
 
 
 
                       确认通知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我单位已于  年  月  日收到你单位  年  月  日发出的      (项目名称)谈判邀请,确认    (参加/不参加)谈判采购。
特此确认。
单位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印章):        
   年   月  日
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
致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和         (采购项目名称)邀请公告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       ,全称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法定代表人为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
四、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
五、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达到处罚地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六、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信息如下(如无,填写“无”):
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如下:               
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单位如下:               
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如下:               
八、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九、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注:第二条“良好的商业信誉”是指供应商经营状况良好,无本资格声明第九条情形。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印章)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