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的儿童罕见病科研专病库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编号
1、采购项目名称:儿童罕见病科研专病库项目
2、采购代理编号:hnjx2023-zb-019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序号 |
包名/包名称 |
标的物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要求 |
采购预算 |
最高限价 |
1 |
/ |
儿童罕见病科研专病库项目 |
1批 |
详见采购需求 |
70万元 |
70万元 |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小微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2、采购进口产品:本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投标。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郴州市财政局文件郴财采[2019]11号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湖南”网站(www.credithunan.gov.cn)、湖南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和“信用郴州”网站(xycz.czs.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采取必要方式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无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凡有意参加招标采购活动的,请你单位于2023年4月7日至2023年4月14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节假日除外,持个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套(加盖公司公章)到湖南金翔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郴州市文锦路鑫沙苑a2栋2单元205-207室)购买文件,文件售价:400.00元/套,售后不退。
2.提交纸质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27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中心医院行政后勤办事大厅会议室。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开标地点
1.招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4月27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停止提交纸质响应文件,超过截止时间的文件为无效文件。
    2.开标时间:2023年4月27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中心医院行政后勤办事大厅会议室
六、投标保证金
1、递送投标文件前,投标人须交付投标保证金如下:14000.00元。
2.缴纳时间:2023年4月26日17时00分前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以到账为准。
3.缴纳方式:银行转账
保证金汇至:湖南金翔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82013400000755050
开户行:湖南资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开户银行代码:314563200019
4.其他要求: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招标人不接受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5.未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七、招标文件公告期限:
1、招标文件公告期限:2023年4月7日至2023年4月14日 止。
2、本招标公告在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官网发布。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2)地  址:郴州市罗家井102号
(3)联系人:田主任
(4)电  话:138073588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湖南金翔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地  址:郴州市文锦路鑫沙苑a2栋2单元205-207室
(3)联系人: 张女士
(4)电  话:0735-22335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