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谈判小组书面推荐且收到邀请函的供应商:
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采购人名称)的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东院医技楼5楼大会议室装修工程 (采购项目名称)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的方式,邀请你单位参加谈判采购活动。
1.1采购项目名称: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东院医技楼5楼大会议室装修工程
1.2采购代理编号:shiji-2021-xy01       
1.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序号 |
包名称 |
数量 |
工程概况 |
采购项目预算 (元人民币) |
采购代理服务费 (元人民币) |
1 |
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东院医技楼5楼大会议室装修工程 |
1 |
根据医院规划及南院使用要求,东院医技楼5楼大会议室需要进行装修施工。现装修施工图已完成,经审计科预算该工程造价40万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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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8688.66元 |
¥4000.00元 |
3.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根据郴州市财政局文件郴财采[2019]11号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湖南”网站(www.credithunan.gov.cn)、湖南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和“信用郴州”网站(xycz.czs.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采取必要方式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谈判文件一并保存;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2.1□强制采购:政府采购实行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优先采购: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支持两型产品。
√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3.2.2采购进口产品:本采购项目拒绝(接受或拒绝)进口产品。
3.3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3.3.1供应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3.2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在建工程。须提供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承诺函和近3个月(2020年10月至2020年12月)依法缴纳社保的凭证。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6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4.1已获取本谈判邀请的供应商,请于2021年1月25日至2021年1月27日,每 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至17: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在郴州市北湖区南岭大道19号大屋里(原中颐)酒店13楼1307室(详细地址)持本谈判邀请购买谈判文件。
4.2谈判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可选择现金或微信或支付宝方式购买谈判文件。
5.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谈判时间): 2021年1月29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5.2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地点(谈判地点):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中心院办事大厅1楼会议室。
5.3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
5.3.1如果是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加盖单位公章)。谈判现场持手持件检验供应商代表身份,否则,将被拒绝。
5.3.2如果是委托代理人参加的,出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加盖单位公章)。谈判现场持手持件检验供应商代表身份,否则,将被拒绝。
5.4逾期送达或者不按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你单位收到本谈判邀请后,请于2021年1月27日 17:30时前,以书面形式确认是否参加谈判采购活动。
7.1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7.2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谈判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8.1采购人信息
(1)名称: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2)地址:郴州市罗家井102号 
(3)联系人:陈伟                      
(4)电话:13786570695
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称:郴州世纪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地址:郴州市北湖区南岭大道19号大屋里(原中颐)酒店13楼1307室
(3)联系人:胡莞羚13975566118                      
(4)电话:0735-2150900
(5)电子邮箱:756530411@qq.com
确认通知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我单位已于    年 月 日收到你单位   年 月 日发出的    (采购项目名称、采购代理编号)谈判邀请,确认   (参加/不参加)本次谈判采购活动。
特此确认。
单位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