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9]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号)及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新冠疫情形势下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以及教育部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视频会议精神,结合学校及医院的实际情况,经医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一)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严格管理,稳妥做好我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二)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
(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规则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
(四)发挥和规范导师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加强导师遴选和培训,强化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并提高导师运用新技术、新手段科学规范选拔人才的能力。
(五)针对新的复试方式、学科专业特点和特色,精心设计复试内容,确保复试考核的安全性、公平性、科学性。
(六)提高服务意识,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复试录取期间,畅通考生联系咨询渠道,安排专人受理考生咨询,及时为考生答疑解惑。
(七)做好兜底支持保障。针对当前疫情形势,提前做好参加复试考生情况的精准摸排,尤其加强对贫苦地区、自身条件极为困难等特殊群体考生的关爱帮扶。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1.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职责:负责制订本医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经学校审定的工作方案;指导成立分学科(专业)复试工作专家小组;负责协调招生工作中的争议,必要时及时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审核各学科专业复试录取结果,及时报研究生院招生办。
2.成立招生复试(调剂)工作小组
职责:负责考生资格审查(身份证、学历证、学生证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负责遴选、培训复试专家及复试工作人员;组织安排调剂工作人员,开展招生与调剂政策宣传,及时接听电话并负责招生政策咨询,确保效率和服务质量;组织确定复试内容、复试场地并负责复试内容的保密工作;组织制定复试评分标准、程序及相关要求,制定招生复试工作计划;严格复试过程管理,核对提交拟录取结果,报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审核。负责全面监督、检查全院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录取工作过程,远程复试现场巡视,规范和监督研究生复试过程,协助陪同上级主管部门巡视与督查工作。
3.成立学科专业招生复试专家小组
职责:确保复试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签订“公正”承诺书;负责确定考生复试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工作程序;负责招生复试内容的组织实施及复试成绩的评定,进行综合排序;及时将本学科专业考生复试结果上报招生工作小组与招生领导小组审核与审定。
三、复试基本条件
(一)我院第一志愿考生均执行教育部划定的《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地区复试分数基本线。考生需满足本人所报考学科门类复试分数线要求,同时符合《南华大学2020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的相关报考规定及要求,且资格审查合格。
(二)复试名单确定
采取差额形式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临床医学(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的名单公布在研究生院招生办的网站。
四、复试方式
(一)根据当前新冠疫情防控形势,我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统一采用“中国移动云考场”(腾讯会议平台备用),操作规程见南华大学研究生院发布的通知。
(二)医院根据专业特点提前制定有针对性的复试工作办法、操作流程及应急预案,并提前做好演练,确保参与复试录取人员掌握政策、熟悉流程,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特别要做好复试小组专家成员疫情防控工作。
(三)医院提前公布复试工作安排,同时加强对考生参加远程复试工作的指导,确保考生掌握网络远程复试流程和相关要求等。
五、复试时间
我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按照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两批进行:
(一)一志愿进入复试考生复试时间
第一场:5月17日下午14:00-18:00
第二场:5月18日上午8:00-12:00
第三场:5月18日下午14:00-18:00
第四场:5月19日上午8:00-12:00
第五场:5月19日下午14:00-18:00
(二)调剂考生复试时间
按照教育部统一安排,5月20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调剂系统开通,我院调剂复试时间安排在5月21日-6月10日,按照学校调剂程序分时间段开展调剂考生复试工作。
六、复试流程
(一)资格审查
严格落实教育部关于严格考生资格审查的要求,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进行严格审查核验,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本次远程复试,积极运用系统提供的“人脸识别”等技术,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考生必须在复试系统中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
复试前,考生须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将下列相应材料原件的扫描版(jpg/pdf格式)的压缩包,于5月14日前发至赵老师的邮箱272874387qq.com,经审查,若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其复试资格。开学报到后医院对考生的原件进行审核,复印件提交医院留存。
1.准考证。
2.居民身份证。
3.本科学习期间成绩单(需加盖毕业院院教务部门或档案部门章)。
4.应届毕业生的学生证复印件;往届生的学历证书复印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学位证书复印件(报考对学位有要求专业的考生);专科起点获本科毕业证或者专升本的考生还须提交专科毕业证复印件;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交任意一项:a. 全国自学考试6科以上(含6科)成绩合格单的复印件。同时签承诺书:在入学报到时如不能提供毕业证原件,对于院医院按照教育部规定取消入学资格无异议。b.成人高院专升本在读考生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持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境外院医院在读本科生,不能以应届生身份报考);在读研究生须提供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考生还须在拟录取前提供注销原学籍证明;对于在2020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提供考籍卡(证)。
5.报考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必须提交本人书面申请和单位同意公函的复印件。
6.《思想政治情况考核表》(在研究生院网站下载),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审核、填写意见并盖章,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7.英语水平测试证书原件。
8.获奖情况等相关材料。
9.“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以下简称“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须提交本人的《入伍批准书》和退役部队签发的《退出现役证》,复印件发至南华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的邮箱nhdxyzb@163.com中进行资格审查,原件在开学后进行审查。
10.学院规定提交的其他材料详见学院网站。
上述材料中1、2、4、9项必须在复试前提交,其他材料若因新冠疫情防控原因暂时无法提供,在不影响复试考核公平性的基础上,可视情况给予缓交。
七、复试内容与成绩
(一) 复试内容:
1、外语能力测试(满分20分):外语测试一般采取听说交流的形式。每名考生的测试时间为5分钟。
2、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满分80分):
(1)思想政治表现考核,考核等级按“合格”和“不合格”考核,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
(2)专业课考试(加试),考生在“中国移动云考场”中根据所抽中的试题回答问题,时间10分钟,满分40分。
(3)实践(实验)能力的考核,考生在“中国移动云考场”中根据所抽中的操作题目,用口述+行为示范的方式进行操作考试,时间6分钟,满分20分。
(4)专业综合能力考核,考生在“中国移动云考场”中根据考官提问回答问题,时间4分钟,满分20分。
总分不及格(低于60分)将不予录取。
(二) 复试程序:
1、英语口语测试:考生用英语回答考官所提出的问题。考官根据考生回答进行评分。
2、综合测试试题抽取:考试进入考场后选择考题中的一个,由考场秘书将考题展示给考生。一套题只用一次。
3、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回答问题。考官根据考生回答进行评分。
4、考场秘书收集各位考官评分,进行汇总登记。
八、拟录取
调剂考生的拟录取专业必须与调剂网申请调剂专业保持一致。
(一)每批次复试考生的拟录取名单根据其初试成绩和复试总成绩之和计算出综合成绩排名后确定。如前面考生放弃,后面考生可以依次递补。
考生综合成绩(100分)=初试总分/5×(60)%+复试成绩×(40)%;
复试不合格者不予拟录取(总分为100分,低于60分为不合格)。
(二)复试通过的考生须签订拟录取承诺书,复试情况登记表及录取汇总表上学习形式必须注明“全日制”或“非全日制”。
(三)拟录取考生凭院我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出具的调档通知回档案所在单位调取档案及工资关系,在规定时间内寄达院我院。应届毕业生可毕业后将档案再寄达院我院。
(四)报考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院医院、用人单位共同签订三方协议。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院我院不承担责任。
(五)被录取的新生,经考生本人申请,学校和医院同意后,可以在2020年6月20日前向学校研招办申请保留入学资格1-2年再入学。
(六)公示
医院将拟录取名单在本单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一周。
(七)其他
以上复试具体考核内容及方式将可能根据教育部后续要求及远程复试系统测试做相应调整。
九、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一)信息公示制度。复试工作方案、复试名单及拟录取名单等信息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上及时公布。
(二)复议制度。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内,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或研究生招生工作督查小组办公室受理实名的书面投诉,对投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有关学院复试工作小组进行复议,如存在违纪违规现象将追究有关人员和单位责任。
(三)2020年硕士研究生生复试、录取期间,为方便考生反映复试录取的有关情况,设置监督举报电话:0734-8282310,0734-8281591;电子邮箱:nhdxyzb@163.com。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0735-2225017。
十、复核复审
医院建立复核复审机制,凡远程复试的考生在开学三个月内均要参加复审考核,如发现弄虚作假,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十一、特别说明
(一)各医院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发布缺额信息后,请调剂考生按要求登陆系统填写调剂申请。调剂考生收到拟录取通知后按照规定时间反馈是否接收拟录取,过期将视为自动放弃录取机会。考生一旦“确认拟录取”则视为同意被院学校拟录取,考生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取消拟录取资格。
(二)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研招办将经网站公示的待录取名单上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进行政策审核并备案,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平台备案信息为准。未经公示及平台备案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
(三)拟录取考生将接受教育部的录取检查,不符合教育部录取规定的考生不予录取。
(四)拟录取的硕士研究生新生,于2020年开学报到后由院医院依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统一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者,按照《普通高等院医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的相关要求办理。
(五)根据教育部关于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改革文件和学校相关要求,非临床医学类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的考生不得录取为临床医学(专业代码105100)专业学位研究生,故不符合上述报考条件的一志愿上线考生必须参加其他专业调剂复试,如学术型临床医学专业(专业代码100200)及其他医学相关专业。
(六)奖助学按“南华大学附属郴州医院奖助学金管理办法”(南华院发〔2018〕95号)文件执行,详情见南华大学附属郴州医院研究生院网站。
(七)凡涉及到2020年硕士录取政策等相关内容以本办法规定为准,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招生本年度教育部相关要求执行。
(八)在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下,复试过程相关环节的操作均按照湖南省教育厅与南华大学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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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华大学附属郴州医院
2020年5月10日